據@九派新聞報道:3月27日(發布時間),不予支持山東泰安。女離2013年姚某與丈夫蘇某登記結婚,婚遭婚后生育一女蘇某某,婆婆2021年兩人離婚,索萬婚姻存續期間,費法蘇某常年在外工作。院愛幼護幼姚某既要忙于工作、不予支持又要照顧孩子,女離期間作為婆婆和孩子奶奶的婚遭李某曾代為照看孩子。2021年,婆婆李某將姚某訴至法院,索萬以姚某承認由其照顧孩子,費法自己沒有撫養孩子的院愛幼護幼義務及自己已經60周歲,常年撫養孫女應得到經濟補償為由,不予支持要求姚某支付10萬元。寧陽縣法院審理認為:現在雙方婚姻關系雖已不在,但孩子與父母、祖輩的親情仍在,不應將長輩的糾葛加注在孩子身上,遂寫下“長長的判詞”:愛幼護幼,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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