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新中5月17日,國最江門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銀行挪用公款一案。貪污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案主案金被告人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犯受副行長、審涉行長等職務便利,額億伙同許超凡、外逃余振東等人,美國采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新中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zhuǎn)款等手段貪污公款美元6221.73萬余元、國最港元3.63億余元、銀行德國馬克146.1萬余元,貪污挪用公款人民幣3.55億余元、案主案金港元2000萬元、美元1.26億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許國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許國俊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將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tǒng)一成一套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賬目4.83億美元虧空,發(fā)生地為廣東開平。此時,中行開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突然失蹤。三人一同先逃到中國香港,再飛往加拿大,再轉(zhuǎn)機飛往最終目的地美國。
這起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被認為是新中國最大的銀行貪污案。
中方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國際司法執(zhí)法合作,鍥而不舍開展追逃追贓工作,余振東、許超凡分別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國,辦案機關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nèi)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
2021年11月,外逃20年之久的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至此,該案3名主犯全部落網(wǎng)。
原標題:新中國最大的銀行貪污案主犯,許國俊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