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入廣東廣州。職天女子因多次遲到被辭退,遲到次不辭開遲不滿公司補償申請勞動仲裁。滿被
據公司領導盧先生講述,庭當天又女子面試當天遲到1小時,分鐘但因公司缺人看到其簡歷上寫有4年的女入經驗就招入職。
入職后工作能力與簡歷上不符,職天并多次以各種事由遲到,遲到次不辭開遲多次談話但她工作態度依舊很差。滿被工作第58天與她談離職,庭當天又協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分鐘工資,再多補十天的女入工資作為補償。
但她卻要求賠償一個半月的職天工資。女子入職58天,遲到次不辭開遲但實際除去放假,上班考勤是36天。勞動仲裁開庭當天,她遲到了16分鐘。仲裁結果是按全勤的工資發放,多補十天的工資作為補償,駁回了她的申請。
網友紛紛評論:
建議別上班
這種人家里有礦!應該把職位讓出來給有需要有用心的人去坐
仲裁都能遲到,這是不是有特殊超能力?還是吃了遲到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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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