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請年假因新入職不滿一年被拒:其他公司工作年限無效,女請年假年被年限法院這樣判】據報道,因新北京的入職張女士自2019年一直在一企業工作,于2021年10月15日加入現公司。不滿此后張女士申請年假,公司工作結果遭到公司拒絕,無效被告知必須工作滿一年才能享受此項福利,女請年假年被年限張女士對此不滿,因新告上了法庭。入職在法庭上,不滿張女士提交了自己的公司工作社保繳費信息、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無效試圖證明自己在加入現公司之前已經連續工作滿一年。女請年假年被年限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因新根據相關證據,入職張女士確實在加入現公司之前已經滿一年以上的工齡。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張女士應該享受每年5天的年休假,現公司需支付她4045.97元人民幣的未休年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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