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網消息 現在是傳播網絡時代,越來越多的暴恐悲催年輕人喜歡在網絡上轉發視頻,但是視頻要注意了,傳播暴恐視頻是獲刑要獲刑得,一起來看具體報道!結果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公安局發布消息,傳播內蒙古首例宣揚恐怖主義、暴恐悲催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案宣判。視頻
2017年1月16日,獲刑赤峰市巴林右旗公安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結果通報稱,一網民在網絡直播平臺上傳播暴恐視頻及血腥圖片。傳播
接到通報后,暴恐悲催當地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視頻將該案立為宣揚恐怖主義案件進行偵查,獲刑并將犯罪嫌疑人姜某抓獲歸案。結果經審訊,姜某對其為增加粉絲關注度,利用手機在直播平臺上傳視頻、圖片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認定,姜某所持有視頻中,4部被認定為暴力恐怖視頻,4部被認定為暴力血腥視頻。另有8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恐怖圖片,22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血腥圖片。其上傳的4部視頻被認定為暴力恐怖視頻,3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血腥圖片。
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姜某犯宣揚恐怖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人民幣,下同);犯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傳播暴恐視頻,一男子被東港法院徒刑二年
近日,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宣揚恐怖主義案件,被告人程某在微信群多次轉發暴恐視頻,被以宣揚恐怖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日照市宣判的首起該類型案件。
2017年10月28日晚,被告人程某在其加入的一微信群中觀看蔣某轉發的一則“恐怖分子斬首人質”的暴恐視頻后,為尋求刺激、博取關注,將該視頻轉發至其他六個微信群,群內成員共計830人,后該視頻又被徐某、李某、厲某轉發。
公安機關在網上巡查中發現疑似有人在微信群中傳播暴恐音視頻,經過偵查后鎖定程某、蔣某等五人,并將五人抓獲、傳喚歸案。蔣某、徐某、李某、厲某四人轉發次數較少,情節輕微,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對四人分別處以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并處不同數額的罰金。程某由于轉發暴恐視頻次數較多、影響較惡劣,被公訴機關以宣揚恐怖主義罪提起公訴。
東港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程某故意傳播恐怖主義音頻視頻資料,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宣揚恐怖主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可以從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程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決定對其作出上述判決。判決作出后程某未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以制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隨著信息化的發展,網絡成為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傳播的主要途徑。法官在此提醒,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公民需了解網絡使用過程中應遵守的法律法規,堅決抵制傳播暴恐信息、極端思想等不良信息的行為,相關部門也應肩負起網絡治理的責任,聯合整治、打擊“網絡微恐怖主義”,共同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和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