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瑞安警方微信公眾號6月11日通報,村民溫州瑞安警方依法查處兩起擅自組織民間劃龍舟行為。擅自
6月9日,組織舟活瑞安市塘下鎮某村村民黃某(男,民間62歲,劃龍場橋人)未經報備許可,動被擅自組織人員在其村居河道內進行民間劃龍舟行為。拘留其間,未經龍舟沉水,報備船上人員均落水,村民經現場救援,擅自無人員傷亡。組織舟活6月10日,民間瑞安市塘下鎮某村村民李某(男,劃龍57歲,動被塘下人)未經報備許可,擅自組織村民在其村居河道內進行民間劃龍舟行為。目前,瑞安警方已依法對黃某、李某分別予以行政拘留9日、7日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巡查力度,對不聽勸阻、擅自組織和舉辦民間劃龍舟活動,尤其對強制攤派、變相攤派、擅自組織龍舟上水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情況通報
原標題:溫州兩村民擅自組織民間劃龍舟活動被拘留